发布时间:2024-12-28 03:26:22 来源: sp20241228
本报讯(记者张蕾)田某等4人团伙利用“手机口”技术掩饰境外来电归属,两周时间有近十人报案,被骗金额总计100余万元。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这一团伙被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4年半不等。
报案人称,接到以国家反诈APP需要核实身份为由要求配合的陌生来电,按照指令执行操作后,银行账户里的钱不翼而飞。经查,犯罪嫌疑人使用了一种“手机口”技术,让境外来电显示为境内号码。去年3月至4月间,田某通过一款聊天软件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取得联系,并伙同李某某、赵某某、邱某某在朝阳区的酒店内,建立并维护“手机口”信号供上游诈骗分子远程使用。为了规避侦查,他们两人收卡、两人维护设备。近十名报案人被骗金额总计100余万元。田某4人用于收取报酬的虚拟币账户,半月内的提现数额高达近40万元。
去年5月,公安机关以田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朝阳检察院提请批捕。在全面审查了这一犯罪团伙的相关情况后,检察官以量刑更重的诈骗罪将4人诉至法院。去年12月,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田某4人犯诈骗罪。部分被告人上诉后,北京三中院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这类犯罪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这一案件突破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认定上游诈骗行为共犯的难点,系本市首例。
警惕诈骗手段“手机口”
“手机口”是通过数据线连接两部手机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帮助诈骗分子掩饰诈骗电话真实的归属地。(北京晚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