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构建“四源共治”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11-17 07:32:57 来源: sp20241117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11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抓知行合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强化能动履职的意识、全面系统的思维、严实深细的导向,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要抓“四源共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诉源治理重在向前延伸,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更加注重“走出去”,提高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案源治理重在服判息诉,增强“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既解开“事结”,更解开“心结”;执源治理重在一体用力,审判环节要往后想,执行环节要向前追,管理环节要往下挖;访源治理重在实质化解,严格落实案件信访评估制度,强化“每案必评”,推进“有信必复”。

  会议要求,要抓科学管理,聚焦问题靶向治疗,进一步抓好审判管理,重点解决好关键指标优转劣、上不去的问题,整改工作抓不深、落不细的问题,考核导向不清晰、不明确的问题,院庭领导不愿管、不善管的问题。善用数据抓宏观、制度抓中观、办案抓微观,将管理成效实实在在体现到执法办案上。要抓“关键少数”,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不断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谱写福建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陈 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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